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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512/8/e7qj.html

我覺得放400多首歌真的有點誇張

怪不得會引起警方注意

但是部落格到底能不能放歌呢

法律又不給一個明確的規範

而且如果想在無名網誌和首頁的背景音樂放自己喜歡的歌

就一定得先上傳到相簿

目前我也只能先把相簿的推荐好歌隱藏起來

避免掉所有可能

但是我相信那個被抓的學生絕對沒有惡意

只是純粹想把好聽的歌與人分享而已

如果警方真的要抓

為何不去抓那些供人下載歌曲的網站呢?

每次都找學生下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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